中国网2月11日讯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2018年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219件、处分28998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86.02,同比上升0.15。

持续高压 责任压实

2018年,四川省委出台了《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从政治、思想、组织、文化、纪律5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清理流毒、消除政治隐患。

以广安市委副书记严春风一案为典型,查处“关键少数”,惩处力度不断增强。过去一年,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厅局级干部66人、县处级干部984人,严肃查处青理东、杨跃、许述生、周介铭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发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分解为5方面31项具体任务,由省委书记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负责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常态化督责促责

四川省推行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省属国企、省管高校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将成绩和不足都晾晒在聚光灯下,现场接受评议和测评,会后进行整改,督促“一把手”种好“责任田”。

每年对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

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况,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18年,全省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1052个,领导干部2818人。

监督再发力:抓早抓小

四川省委出台《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上率下,推动约谈提醒动真格。

2018年,10名省领导对11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省纪委监委对社会评价指数排名靠后的11名县(市、区)党委书记集中约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全省谈话函询31147件次。

2018年,四川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917人次,各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1.3%、31.7%、3.7%、3.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与此同时,四川省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拍摄警示教育片、发放忏悔实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运用身边的反面“活教材”。2018年,组织3.4万人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政德建设,培育命名24个省级廉洁文化基地,倡导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