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日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吉林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石国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广东省、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吴、石国新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陈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过查明,石国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国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