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9日讯 (记者 彭瑶)《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报告》日前在京发布。报告指出,阻碍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的制度性障碍仍存在,建议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实施低标准、均等化,可携带的“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
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综合排名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厦门、鄂尔多斯、成都、长沙、合肥、惠州、青岛、苏州、江门、唐山。
报告: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融合度偏低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任肖子华表示,被评估的50个城市综合平均得分仅为51.62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融合度偏低,是当前的普遍现象。
50个城市中实际落户的人数占外来常住人口的比例平均不到4%。东部地区特大城市流动人口政治融合难度大。流动人口获得市民身份,平均社会权力和政治参与的制度性因素是主要障碍。
被评估城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流动人口可以享受与本地人平等的权益。但在流动人口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面,各地政策推进速度比较慢。受户籍制度、选举制度以及流动人口自身素质的影响,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经济融合东、中、西部差距大,过高的房价、低水平的消费和劳动保护不足,使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还处在初级水平。“如果不算其他的福利性和财产性收入,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收入基本是持平的。但是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只有当地居民的77.21%。”肖子华表示,这说明流动人口还没有完全从刚开始的城市打工挣钱,又到农村消费的循环中脱离出来。
城市规模越大,流动人口心理文化融合程度越好。报告显示,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心理文化融合状况最好,东部地区较差。仅36.77%的流动人口认为在城市生活比在老家生活更幸福。
问题:阻碍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的制度性障碍仍存在
报告提出,部分城市面临的人口压力过大,在户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对流动人口进行了一些限制性措施,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难度加大。阻碍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合的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城乡“二元”体制格局没有被打破。
同时,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面临高房价、低水平就业和消费不足三大困境。被评估城市流动人口拥有住房的只有13.44%,50个城市流动人口平均房租收入比达26.66%,一些超大城市接近或者超过了三分之一。大部分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强度比较大、收入水平比较低的行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失业和工伤保险的水平较低,流动人口的消费基本上处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水平。
此外,子女教育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决定流动人口返乡和留城两大制约因素。被评估城市流动人口子女中,有69.61%跟随父母居住在流入地城市,但仍然有2.38%的适龄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中有20%没有在公立学校就读。跨省流动的高中生还面临异地高考,很多流动人口因此被迫返乡。
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比例只有23.84%,具有农村户籍的流动人口大部分参加了农村的“新农保”,“老无所依”成为流动人口无法安稳在城市生活的又一个障碍。此外,流动人口大多流入了就业机会比较多和公共服务比较好的大城市,流动人口的这种大城市偏好与中小城市优先的战略导向存在矛盾。
建议: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报告建议,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未来的改革应该由中央政府主导,在国家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整体推进,降低地方政府的权限。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要增加与流动人口文化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相关的发展性社会政策,通过立法的形式大规模发展职业教育,把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为促进流动人口能够在城市站稳脚跟,实施由中央政府承担,低标准、均等化,可携带的“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当前阶段,教育服务的重点应放在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在流入地的高考问题,医疗问题的重点是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简化保险手续。流入地政府应该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的范围,提供能够负担得起的公租房。
国家要根据人口流动的规律和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和意愿对城镇化战略进行调整,建立流动人口社区参与的机制,健全针对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多元互助网络和协调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