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8日讯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参与茅台酒经营,对有意违反、规避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整改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严禁有五个方面的行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茅台酒;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此外,领导干部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
《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将遵守本规定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作出专门说明。存在违规情形的领导干部,应当在《规定》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向相关党组织作专项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今后新发生违规情形者,应当在1个月内向相关党组织报告并按要求整改。
对有意违反、规避本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整改的领导干部,将按照贵州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纪律处分专项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规定》要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领导干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凡过问必登记、凡打招呼必登记、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必登记。凡发现应登记未登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抽查核实和查处力度,对向组织如实报告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或者搞虚假整改的,一律从重加重处理。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明知或应知干部存在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等问题,该报告不报告、该纠正不纠正、该处理不处理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适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