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3日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月2日对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两家扑尔敏原料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家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39.47万元,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847.94万元;对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5.73万元。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2018年6月,有媒体报道扑尔敏原料药短期之内价格快速上涨,导致部分药品停产。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外围调查的基础上对相关扑尔敏原料药企业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获得扑尔敏原料药唯一进口代理资质。湖南尔康和河南九势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18年2月以来,在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主导下,两家涉案企业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不公平高价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时搭售相关药用辅料;以“无货”为由拒绝向下游经营者供应扑尔敏原料药,或提出缴纳高额保证金、将成药回购统一销售、提高成药价格并分成等下游经营者无法接受的条件,变相拒绝供应扑尔敏原料药。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相关法规对两家企业做出了上述处罚。

据悉,扑尔敏作为原料药被广泛用于生产2000多种感冒和过敏类药物制剂,包括鼻炎片、维C银翘片等销量较大的常用药品。涉案企业行为导致扑尔敏原料药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部分下游厂商减产停产,损害了广大患者利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