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3日讯(记者吴佳潼)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12月29日在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

草案规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将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限于“故意”,条件过于严格。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