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3日讯(记者彭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12月29日在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

法官法修订草案第二十六条、检察官法修订草案第二十九条对法官、检察官员额数的确定和调整作了原则规定。

有的常委委员、地方提出,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法官、检察官员额配置优先考虑基层和案件数量多的地方的办案需要;法官、检察官员额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员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有关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