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19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建设19号线、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13号线西延伸线、1号线西延伸线及机场联络线、嘉闵线、崇明线等9个项目。

批复要求,本期建设项目要与虹桥机场、浦东机场、虹桥火车站、铁路上海南站、上海东站等主要对外交通枢纽做好规划衔接。统筹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规划布局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提升旅客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

批复指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要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违规变相举债。

同时,还要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加强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和监督,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要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和营收能力,实现轨道交通运营的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