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网12月12日讯 近日,重庆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两档分别比原标准1500元/月和1400元/月提高了300元。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重庆市城口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