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11日讯(记者 郭泽涵)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度。

《意见》强调,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对于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要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办案主体地位。完善案件分配机制,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运行。  

《意见》指出,要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程序机制,完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意见》要求,完善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省级统筹调配机制,健全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初任法官选任机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制度。要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和培养,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完善司法人员业绩考核制度。继续深化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