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30日讯(记者 董小迪 彭瑶) 信用卡恶意透支标准上调,“扫黄打非”举报最高奖60万,老片重映影厅不超2500个,军人及家属客运购票安检等优先……下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走进我们的生活。

12月1日起,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将对军人提供依法优先服务。图片来源:东方IC

军人及家属客运优先购票安检

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的《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日起,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将对军人提供依法优先服务。

通知明确依法优先对象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随同军人及文职人员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可一同随行,无需提供与本人的关系证明。

老片重映影厅不超2500个

国家电影局下发的《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复映影片的规范,即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

在放映规模方面,复映影片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

交通监控设置、举报投诉途径公开

12月1日起,新版《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将施行,要求公安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开展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管理事项网上办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到现场办理的事项或者环节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信息;承担对外执法任务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权限;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民警姓名、警号;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采取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的方式、区域、起止时间等信息。

12月1日起,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将上调。图片来源:东方IC

“扫黄打非”举报最高奖60万元

新版《“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十六种情形,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十一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

根据新规,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量刑标准上调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出修改,上调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新规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部分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将豁免

新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新规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条件豁免、国际多式联运相关要求,完善了人员培训要求,细化了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规定,采用有限数量、例外数量包装形式托运危险货物,满足量的大小及包装基本要求,即可豁免承运企业资质、运输车辆及其外观标志、人员资格、道路通行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在人员培训方面,新增了托运人、收货人、充装人等参与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记录要求。

海南离岛旅客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限额增至3万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12月1日其,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

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对“精日”行为划红线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12月13日起施行。作为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该条例在江苏地方立法实践中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首次选择律师团队“主笔”,也首次对伤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

广东将挂牌督办校园欺凌突出地区

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强调,政府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追究。此次《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土地至少15%需移交政府

11月27日,深圳市规土委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城市更新单元进行历史用地处置后,政府将处置土地的一定比例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具体比例区分一般更新单元与重点更新单元分别确定,其余部分无偿移交政府。

在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的土地中,应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将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优先用于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