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25年(公元1899年),存心善堂由汕头当地华洋商行发起筹办成立,内设存心灭火队等义务慈善机构,旨在“为民需、解民忧”。公元1927年,存心善堂筹建粤东地区首个义务消防机构——存心水龙局。2009年,存心善堂正式更名登记为汕头市存心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