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5日讯(记者 金慧慧)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约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细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其中就包括实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一边是近一半的“执行不能”案件,另一边是80%的执结率,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突围?能否如期实现目标?
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探索保险机制 破解“执行不能”案件
近年来,我国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提升,2016年、2017年分别为51%、57%,剩余40%多未自动履行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约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换算下来,民商事案件中,约18%的案件是“执行不能”案件。
“执行不能”案件是指执行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从世界各国通例来看,“执行不能”案件都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社会风险,需要通过个人破产、社会救助等制度机制予以解决,不属于申请执行的范围,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但在我国,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并未置之不理,而是通过严格审查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表示。
此次会议上,周强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目标细化为“四个90%、一个80%”,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全国90%上法院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对于“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数据库向全社会公开。
同时,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全面推广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做法,探索在全国范围内引入保险机制,拓展资金来源。今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5亿元。
建立网络查控系统、联合惩戒体系 冻结被执行人财产、限制其出行
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也并非一帆风顺。周强指出,相当数量的被执行人以转移隐匿财产、隐藏行踪等手段规避执行,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耗时费力、成本高昂,且覆盖的地域范围和财产形式有限。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和金融理财产品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覆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
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5746万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992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546万条,车辆4931万辆,证券1085亿股,船舶119万艘,网络资金129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
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11万例,共限制1463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22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32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一年半实现成交额5030亿元
财产变现难是阻碍案件执行的又一难题。据周强介绍,人民法院查到的财产多是房地产、车辆、船舶、股权、证券等。鲜活农副产品、有毒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金融经营资格等特殊财产对评估拍卖的时限、方式要求更高。而传统拍卖模式周期长、佣金高、成交率低、廉政风险大,不利于财产顺利变现。
于是,最高人民法院创新了以网络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截至目前,全面实行网络拍卖的法院达到3260个,法院覆盖率为92.5%,网络拍卖数量占整个司法拍卖的80%以上。
“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降价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不法利益链条,实现了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周强说。
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74.7万余次,成交22.1万余件,成交额5030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3%,溢价率6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53亿元。
针对司法拍卖评估环节效率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创设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和委托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建立统一网络评估平台,提升评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近三年案件执结率达90% 基本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这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战役。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出台55项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数量过十八大前的总和。特别是2016年以来,密集出台涉及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先予仲裁等37个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政法委全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12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定,各省(区、市)党委或党委政法委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解决执行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赴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法院视察调研执行工作,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专题调研,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监督支持。
周强表示,目前,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在诸多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全国法院案件执结率大幅提升。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执结1693.8万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20%和76%。
其中,480亿元为涉党政机关执行清(除)积(案)专项行动,且今年将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90%实际执结、案款90%执行到位的目标。
然而,“基本解决执行难”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执行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联合惩戒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对此,周强提出,加强执行工作监督和支持,完善执行立法,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执行救助制度、司法救助保险制度,使更多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