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3日讯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消息,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申请,停止审批签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此前签发的《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

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地会将此前签发的《经营许可证》收回存档,对空白《经营许可证》登记销毁。11月30日前,将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备用金清退工作。

国家移民管理局表示,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后,各地公安机关将加强事后监管,切实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骗取出入境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