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22日讯(记者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完善了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草案提出,国家应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明确国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草案强调完善医保资金保障,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加强医保监管,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