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2日讯(记者 魏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10月26日在京举行,会议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三审。

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执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和安全保卫等任务,行使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相应执法职权;同时要求在条件成熟时修改有关法律。

中央军委法制局和有的社会公众提出,为做好与《决定》的衔接,保障依法打击海上犯罪活动,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相应规定,明确中国海警局的侦查主体地位。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与中央军委法制局、武警部队、中国海警局共同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在刑事诉讼法附则中增加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