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0日讯 日前,广东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邹永松,在担任韶关市仁化县委书记、韶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