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30日讯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规定》强调,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必须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从中央企业的市场主体属性出发,完善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丰富和完善市场化选人方式,将公开遴选作为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方式之一,对经理层成员的选拔任用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和委托推荐等方式,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要实行任期制(聘期制),任期(聘期)届满未连任(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强化其经营业绩考核与市场化退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组织调整,以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产业转型、兼并重组等需要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调整,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经理层成员可实行聘任制,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和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

《规定》要求重点解决中央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创新不够、领导人员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和领导人员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担当不够、“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考察工作中应当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防止“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