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9日讯 日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志峰(正局级)涉嫌受贿罪案,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建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志峰,利用其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建文,利用其担任英德市市委书记、市长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