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9日讯 住建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明确了规划重点、编制要求、审批管理等。要求各地科学划定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避免“一刀切”,不得强行撤并村庄,不搞运动式编规划。

各地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村庄建设规划重点,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建房无序等关系农村民生的问题。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成果要简明易懂、便于实施,避免长篇累牍、晦涩难懂的文本和图纸。

通知支持自下而上编制规划,明确规划编制应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发挥村委会和村民主体作用。村委会要组织动员村民充分表达意愿需求,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并将经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纳入村规民约一同执行。

各地要组织大专院校、规划院和设计院等多方力量下乡参与编制,受委托的单位不能搞走马观花式调查,不得坐在办公室编规划或直接套用其他村庄的规划。规划编制人员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与政府、村委会、村民共同商议村庄建设发展蓝图,规划批准后定期回访村庄并指导规划实施。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将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规划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仅用文字规定且不涉及新建项目的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可实施;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逐步将农房建设审批权依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查处力度。

在管理工作方面,通知鼓励各地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机制,选聘专业人员,建立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师等制度,有条件的村庄可配置规划建设专管员、协管员,专人管理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住建部将定期组织专家核实、抽查、评估各地推进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