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8日讯(记者 张艳玲 金慧慧)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司法系统推动三大平台服务、监管和保障融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实现普及化,2019年底前实现一体化,2020年底前,实现精准化。

2017年8月,司法部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一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大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建成实体平台,各省(区、市)均建成热线平台,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全部省级法网初步实现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2018年底前,实现普及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省(区、市)热线平台实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部省两级网络平台全面联通,部分地区建成双语公共法律服务网,司法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2019年底前,实现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

2020年底前,实现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完善三大平台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整合司法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简化服务手续,完善服务功能,推行“一键上网、便利入网”服务,加强移动端功能建设,拓展移动端服务新形式,开通语音咨询、视频通话等功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

从建立适应平台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等方面,实现三大平台一体监管。

《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具体步骤及时限要求。此外,《意见》还从完善经费保障、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