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2日讯(记者 张艳玲)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公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提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下设11个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05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11个机构(副司局级),分别为:办公室(外事司)、粮食储备司、物资储备司、能源储备司、法规体改司、规划建设司、财务审计司、安全仓储与科技司、执法督查局、机关党委(人事司)、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行政编制205名(含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3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司局级督查专员2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3名。

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国家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国际国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国家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精简行政审批,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国家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