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30日讯 教育部近日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文件”),提出,各试验区要根据世界足球强国在儿童5岁左右就开始足球启蒙教育的普遍情况,进一步下移普及重心,积极将足球运动向幼儿园延伸,并探索为参加校园足球运动的学生购买足球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文件要求试验区加大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力度,逐年增加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项资金,保障教学、竞赛和活动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的组织运营;坚持普及与提高质量并重,对区域内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施建设质量复核制度,建立退出机制。

根据文件,区域内所有全国和各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落实每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1节足球课的基本要求,条件具备的学校可每周开设2节足球课;加大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选聘、组建高质量的校园足球外籍教练团队,参与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指导;加强教体资源共享,拓宽渠道让教练员、运动员、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

文件提出,各区域要深化“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出国交流比赛”为一体的竞赛体系,确保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有班级联赛,班班有球队,周周有比赛,选拔区域内校园足球最佳阵容。

在荣誉体系构建方面,根据每一个学生参与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的时间和实际技术水平,完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打通各个学段的升学通道;每年举行校园足球年度庆典,大力宣传表彰校园足球相关人员,受表彰奖励人员,特别是一线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在职称、待遇等方面要有相应的体现。

此外,各试验区每年需编辑发布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报告,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监督。(李哲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