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7日讯(记者 金慧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至8月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审议。

草案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的除外);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草案还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