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8日讯 国家发改委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双公示”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双公示”事项目录,规范“双公示”信息的分类归集和公示。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完善数据共享渠道,完善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和数据校验机制。

《意见》要求,探索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归集公开“双公示”信息,推动“双公示”信息与红黑名单信息融合应用。开展线上月度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实地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意见》提出,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应用范围,建立“双公示”信息的异议处理机制,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同时,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

《意见》还要求,各地区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给予资金保障。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为本省“双公示”工作牵头单位。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开展专业培训。(关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