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8日讯 据国台办消息,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决定取消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需办理就业许可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和大陆居民一样,不再需要办理专门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可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在失业后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下一步,人社部将尽快出台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