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7月18日讯(记者 董小迪 实习记者 李欢)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准创建陕西省眉县、广东省茂名市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将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力量,集聚现代要素,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引领驱动乡村产业兴旺。

《通知》要求,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其成效考核,同时健全支持政策措施,构建部、省、市、县共同推进的产业园建设工作格局。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相关县(市、区)要修改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由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论证、审核和实施。方案整体以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推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要务,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等任务,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成乡村产业兴旺的引领区。

同时,要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农民与企业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经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通知》强调不能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异化为工业园区,坚决防止办成城市开发区,确保广大农民,尤其是小农户实实在在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中央财政今年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后续还将根据创建情况适当奖补。相关县(市、区)要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奖补资金使用要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上,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

同时,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有效方式,将动建立产业园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进度节点,确保可操作、可考核。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此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依据创建方案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并对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产业园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落后的产业园,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资格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