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7月16日讯(记者 张艳玲)据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该年年底中国社会组织总量是70.2万家。而在今日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课题组发布的《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实际上,2016年我国实际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约为60万家,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PO-GDP,简N-GDP)狭义指一定时期内法人社会组织产出的新增产品和服务及其相关价值总和。广义是指法人社会组织自身活动产出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以及通过自身活动撬动其他社会主体形成的新增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报告发现,2016年社会服务机构中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大约有49380家,约占当年社会服务机构总数的13.68%;2016年社团中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大约有48580家,约占当年社团总数的14.46%。   

经测算,2016年具有生存和活动能力的社会组织在扣除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团的“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组织”后,可能是60.4万家。 

据了解,非活性社会组织,是已注销(撤销)或正在走注销(撤销)手续的社会组织,还有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而疑似非活性社会组织,是职能部门多次多渠道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报告指出,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73%,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增加值约2272亿,社团增加值为356亿元,基金会增加值约161亿。 

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总支出约6373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86%,约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6%;其中社会服务机构总支出约5140亿,社团总支出约972亿,基金会总支出约261亿2016年社会组织增加值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北京。2016年社会组织总支出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四川、山东、上海。报告认为,社会组织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生力军,可以期待其在供给侧多元供给主体中扮演新的重要角色。 

另外,我国社会组织与国际同行相比尚有差距,这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太吻合,说明社会力量的经济能力需要继续得到国家政策杠杆的针对性支持。 

报告还认为,N-GDP与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以及社会组织数量有相关性。其与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水平有高度相关性,显示了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强劲带动作用。但社会组织发展数量与社会组织经济规模只有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