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2日讯 工信部近日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将分两阶段建立支撑我国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服务和研究体系。到“十三五”末期,在工业设计发展总体水平较高的地区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从中培育若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网络。

《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研究院的工作任务为,引导研究院以工业设计领域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以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支撑、成果转化、咨询服务、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方面的工作。最终将研究院建设成为开放共享的研究开发平台、协同高效的成果转化平台、产学研联动的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研究院将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自主发展、自负盈亏,注重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主要是加强对各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的前期支持和引导,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研究院在组织构架上,应采用“平台+公司”构架;在运营机制上,应建立适应协同创新需要的运行决策机制、资金运作机制、内部资源管理及研究成果共享机制等,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及参与主体的作用。

《工作指南》规定,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分四个步骤:一是引导地方结合本地基础,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二是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确定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三是经过一段时间运营之后,从培育对象中认定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四是加强定期考核评估,对于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取消其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资格,对于考核中发现问题的,要实施有效整改。

对省级研究院,《工作指南》提出了《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升级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基本条件》,从研究院的职责任务、组织形式、运行机制、能力水平、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升级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需达到软件及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究院基础研究支出比例不低于30%等指标。

此外,研究院网络体系建设将从行业和区域两个方面进行规划。在行业分布上,分行业设立工业设计研究院,满足制造业不同行业(领域)工业设计需求,原则上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家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在区域布局上,明确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应立足地方优势产业,合理定位发展方向。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应首先夯实基础,避免“一哄而起”,防止盲目建设。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在区域布局上,要突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