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7日讯 限购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长沙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重拳出击,从限购、限售、落户、金融、税收等方面严打投机炒房。

根据《通知》,自6月26日起,长沙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除限购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企业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根据《通知》,长沙还将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在建楼盘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此外,还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