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6月25日讯(记者 魏婧)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各级检察院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重点任务,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将带头办理涉“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复杂案件。

检察机关面临法律和政策供给不足等问题

童建明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力惩治和预防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童建明指出,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检察机关在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有的检察机关自觉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对检察职能与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结合点、着力点把握不全面。

在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和政策供给不足的问题,对于金融、环境、扶贫等领域的一些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了解不深,一些新型业务的法律性质不清,一些违法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清。

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存在瑕疵,质量不高,未能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这个着力点、谋划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童建明说。

明确依法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办案重点

《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

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绿水青山。在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强调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挽损、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当宽则宽。

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

《意见》要求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切实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的损失。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要确保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党委、政府报告、通报,通过有效措施促使违法人员立即停止侵害,防止损失扩大;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及时向人民法院建议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快涉案资产向被害人返还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童建明表示,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终要通过依法办理案件来落到实处。各级检察院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探索通过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专业化办案组织或指定专门办案人员等方式,增强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