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2日讯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任院长先后“落马”,其中一位正接受审查调查,一位已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此前被调查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被“双开”。

宋利菲于2012年8月退休,张德友于同年12月,接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经查,张德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招录文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诉讼案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研究决定,开除张德友的党籍、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宋利菲简历

宋利菲,女,汉族,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1年1月,任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

1984年11月,任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

1991年8月,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3年1月,任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7年4月,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8月,退休。

张德友简历

张德友,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2007年7月,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2009年10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0年1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8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2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系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