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介绍情况。中国网 郭天虎 摄

中国网新闻6月19日讯(记者 董小迪)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19日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现有23.8万个村、75.9万个村民小组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40.7%,下一步将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韩俊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特殊的经济组织,不能破产、不能倒闭,股权只能在内部流转,集体资产也不能由少数人控制。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越来越频繁,对专门立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特别法人,各地在推动地方立法方面也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人大都颁布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韩俊介绍,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要“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下一步,将开展三方面工作:推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尽快启动立法调研,深入研究集体成员确认,责任财产界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在调研基础上尽快启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对组织登记制度、成员确认和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监管制度等作出全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