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6月11日讯(记者 张艳玲 实习记者 李欢)“违规生产厂开挖水塘并将铝灰倒入其中,铝灰遇水产生大量氨气。待其释放,工厂再捞出铝灰投入反射炉熔炼铝锭。整个厂区及周边刺激性氨气四处弥漫,水塘无任何防渗措施,水体呈黑色。”这是中共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钦州市现场检查时看到的一幕,一家废弃砖厂内,非法再生铝冶炼厂正在进行生产。

 

  据督察组消息,钦州市一批本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目前仍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在当地有关部门公示中,这些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相关部门显示“整改完成” 现场督察触目惊心

 

  此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中央督察组已发现其存在部分产业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遂要求其2017年3月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和集中督查。钦州市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分别于2017年6月、7月、12月先后向社会公示“问题已整改到位”。

 

  此次督查中,督察组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已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督察组随机抽查了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

 

  从抽查结果看,4家铁合金冶炼厂生产工艺设备简陋,主要生产装备设施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落后,更无有效的生产控制设施和人工防护装备。生产厂均无正规厂区、生产车间、操作规范,厂内大量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

 

  督察组还发现,4家铁合金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仅配套水浴除尘等简易设施,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该设施;小高炉和热风炉烟气直排,跑冒滴漏及无组织排放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厂区乌烟瘴气,尘土满地,污水横流,无处下脚,污染程度令人难以置信。”督察组成员描述。

 

  督察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不可取

 

  督察组公开批评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钦州市以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方式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督察组认为,导致钦州市大量小冶炼企业污染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是钦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相关部门对小冶炼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各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有检查无监管,发现问题不了了之才导致违规工厂问题难解决。

 

  对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约见了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其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据悉,钦州市党委政府连夜开会部署,目前已拆除非法再生铝生产窝点。

 

  此外,督察组还就防城港市水产养殖污染和垃圾随意堆放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向防城港市党委政府提出明确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