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7日讯 据住建部消息,深圳近日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拉开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序幕。

根据《意见》,深圳计划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共四种,以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

其中,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让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解决住房需求。

政策性支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扩大了保障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目前,《意见》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6月19日18∶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