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6日讯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于近日公布,为便于反馈信息,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建议实名举报,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实行严格保密。

此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和《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如发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生态环境部专项攻坚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规定情形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方面的问题,可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举报邮箱:jb@mep.gov.cn;举报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办公室,邮编:1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