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1日讯 日前,长春通报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8日至9月25日,长春市委4个巡察组对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等8个县(市)区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移交问题线索40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96件,办结率达9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处理4人。

通报显示,通过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农安县、德惠市将5465.58万元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全市共查办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23件,处分7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

针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监督不够到位,查处不够及时等问题,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体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通报曝光8起典型案例,问责33人。

通过周调度、“互联网+督查”等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在岗在位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召回”和调整16名第一书记。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的12名村书记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被追究责任。

此外,各县(市)区集中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通过精准识别,8个县(市)区动态进入8416人,动态退出14610人。2017年底,8个县(市)区贫困人口脱贫41853人,贫困村退出1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