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5月25日讯(记者 张艳玲)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国有企业在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

意见提出,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在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根据所属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指导所属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逐级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实现工资总额预算目标。

企业集团应合理确定总部工资总额预算,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