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2日讯 据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中共梅州市委常委、梅州市宣传部长周章新(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6年6月,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章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就在落马前一个月,周章新还参加了梅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周章新强调,开展学习教育可解决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

周章新在任梅州市宣传部部长期间,还曾在采访中多次强调节俭作风。2013年,中央电视台将中秋晚会举办地址选在梅州。周章新在通气会上强调,梅州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节约办会、特色办会、安全办会”原则,能省则省,尽量减少开支,拿出一台有鲜明特色、让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晚会。

2016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章新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3月,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周章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周章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和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出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

周章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章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周章新简历

周章新,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梅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5年9月后,在嘉应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87年7月后,任梅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团委副书记(其间:1988.05-1990.07借调梅县教育局教育股,1988.09-1991.07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0年7月后,历任梅州市政府调研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

1998年6月后,任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经济科科长(其间:1996.09-1999.07在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2000年3月后,任梅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2002年12月后,任中共蕉岭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2003年3月后,任中共蕉岭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2005年8月起主持县委工作(其间:2004.09-2004.12在广东省委党校培训部中青一班学习);

2005年12月,任中共蕉岭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1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蕉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宣传系统直属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