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5月21日讯(记者 董小迪 实习记者 李欢) “你尽管茁壮成长,我们为你保驾护航!”、“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希望你无惧风雨,勇于奋斗,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开启人生出彩的新征程!”......近日,教育部公开了两封写给初、高中毕业生的信,通过介绍我国目前的资助政策,对毕业生们即将面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作出解答。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均有学费免除政策

对即将结束义务教育,无力负担学费、生活费的初中生,教育部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中表态,“党和政府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你尽管茁壮成长,我们为你保驾护航!”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目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均可享受学杂费免除;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享受每人年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生中,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已免除;就读涉农专业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享受每人年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大学生入学前、中、后“三不愁”

对高中毕业即将进入大学的学生,教育部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中给出了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 “三不愁”承诺。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将由国家负担。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特困新生还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以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行填写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报到时,凭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可缓交学费、住宿费。

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补贴为主解决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学业优异、表现突出者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试卷外的问题,我们已帮你理出‘解题思路’,请你放下所有担忧,轻装上阵,尽管发挥才华,我们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