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网站截图。

中国网新闻5月15日讯(记者 董小迪) 今后,城管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要用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协管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近日,住建部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城管执法进行规范。

杜绝粗暴执法 不合适人员辞退或调离

《方案》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综合运用行政奖励、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一旦违反纪律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已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执法全过程影音记录并建档   

《方案》规定,一线执法人员要能正确使用、管理执法记录设备,每次执法行动中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

《方案》明确,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加强执法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要为执法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拓宽公众监督渠道

《方案》提出,各级城管执法队伍要将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领导干部定期带队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同时,拓宽公众监督,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邀请公众全程参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