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5月2日讯 (记者 胡永平)最高法今日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摘要)》,报告显示,截至今年4月,50个试点地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740人,比改革前新增9220人。试点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30659件,民事案件178749件,行政案件11846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4%。

《报告》指出,试点法院合理确定参审范围,设置参审案件数上限,尝试适用大合议庭审理模式,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细化参审工作流程,逐渐从原来的注重陪审案件“数量”“陪审率”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据统计,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五人以上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3658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北京二中院在审理一起涉及221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在审理社会高度关注的“1·27”海沧区天湖城小区抢劫案中,引入4名陪审员和3名法官组成大合议庭,提升了审判结果的社会公信力。

《报告》透露,试点过程中,对于是否保留专业陪审员存在不同意见。支持者认为,专业陪审员可以帮助解决一些专业类的疑难案件;反对者则认为,专业陪审员与陪审员制度的大众化相冲突,还可能导致专业偏好。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建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可以帮助法官解答专业疑难问题。

因此,最高法建议,暂不规定专业陪审员,允许各地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对人民陪审员按专业进行分类,参与审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

按照《试点方案》逐步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的要求,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在五人以上合议庭中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实践中主要适用于五人、七人、九人及以上合议庭。

《报告》指出,试点中,最高法发现,在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前提下,五人合议庭中的法官至少要有三人,人民陪审员仅有两人,由于人数较少而不敢发言的情况较为普遍;如采用九人及以上合议庭,各地法院现有的法庭设施需要进行大规模改造,开展陪审工作的成本也会大大增加。

《报告》介绍,在延期试点一年中,部分试点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一方面,七人合议庭已能满足审理重大案件的需要,法庭设施也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另一方面,七人合议庭由四名陪审员和三名法官组成,数量配比相对平衡,陪审员的心理优势和“存在感”得到增强,参审的积极性得到较大提升。

因此,最高法建议,在三人合议庭中,以不区分事实审与法律审为宜,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对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