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4月13日讯(记者 魏婧)4月13日,民政部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其中,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187.7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637.2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5.99 万元,公务接待费 94.51 万元。

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因不符合北京市排放标准更新购置,因此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 2017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 82.32万元。 

说明中指出,2018 年民政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170.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521.29 万元,占 73.0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8952 万元,占 3.85%;上年结转 53697.42 万元,占 23.13%。

2018 年民政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32170.7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0 万元,占 0.19%;外交支出1135.74 万元,占 0.49%;教育支出 45518 万元,占 19.61%;科学技术支出 37978.65 万元,占 16.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35.04 万元,占 55.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86.42 万元,占 1.85%;住房保障支出 2788.02 万元,占 1.2%;其他支出 11888.84 万元,占 5.11%。

说明称,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