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4月8日讯 (记者 胡永平)北京市委党校今日下午召开“宪法亮点面对面”专题研讨交流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翔、北京市委党校局级研修班、局级进修班、中青班、正处任职班的学员代表、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政治学、党史党建教研部教师通过主旨发言、问答互动的方式,就现行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热点问题开展面对面交流。

张翔教授表示,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饱含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

张翔还指出,通过合宪性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是现代国家的通行做法。他回顾了我国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深入解读了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深远用意。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金国坤指出,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刻体现了宪法修正案是如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进而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北京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鄂振辉教授指出,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及其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做出了规定,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这些规定必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之取得进一步的实效。

北京市委党校教务处处长吕廷君教授指出,党领导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宪法中的落实,是中国共产党善于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也是党依宪执政的重要表现,必将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做出制度性贡献。作为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在实践中提高宪法意识和领导能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不断学习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北京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杨指出,要将宪法精神落到司法实践中,在履职中保持政治警觉,树立敏感意识,对涉及“宪法内容”的案件,要依法妥善处理。要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流程设计,提高宣誓质量,真正将仪式感转化为责任感和真诚的信仰。同时,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作与制约,做好工作衔接。

北京市高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指出,作为首都法官,要深切领会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内涵,要把宪法的精神渗透到所有审判程序和实体依据中,只有悟懂参透宪法的实质内涵,才能真正理解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及含义,才能面对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条分缕析,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袁吉富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业素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特别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学习中要坚持全面准确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同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结合起来,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