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3月30日讯(记者 董小迪) 3月30日10时,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被判处死刑。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情简介

1988年——2002年,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连续强奸残杀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8岁。

2016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网,该系列案告破。

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被移送起诉。

2017年7月18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2018年3月27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定于2018年3月30日10时,在该院一楼大审判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