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和谐宜居智库特约研究员、广州城市矿产协会秘书长、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志红副教授应邀在第四期“广东省机关事务大讲堂”作题为《垃圾分类与时代精神》专题报告,推动垃圾分类,促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李志红副教授说,与德国、法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内地垃圾分类处理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德国的垃圾回收处理水平居世界前列,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2005年德国就关闭了所有的垃圾填埋场。为减少电子垃圾,避免有价值的原材料浪费,降低环境负担,德国政府2005年8月通过了《电子和电器法》。2012年6月德国《循环经济法》生效,《循环经济法》将德国垃圾处理法与欧盟相关法律相衔接,更有力地强化了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和原材料资源利用的有效性。据统计,德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率达86%,包装垃圾为81%,电池再利用率为77%,废纸回收利用率为82%。垃圾处理行业每年收益约为500亿欧元(约合4200亿人民币),解决就业岗位24万个,该行业已成为德国重要的经济和就业领域。

 

据李志红副教授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性工作。一是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法人社团“广州城市矿产协会”,将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到“城市矿产”资源利用的高度,架起了政府联系垃圾分类处理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桥梁。二是积累了一系列垃圾分类处理“广州经验”,比如源头控制,净菜上市,执行限塑令,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多渠道补贴参与分类企业和环卫工人,引入第三方企业实施垃圾分类进行模式创新,企业通过回收利用垃圾获得收益,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垃圾处置费用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回收企业与街道、社区、物业小区、环卫站等机关团体单位进行回收对接,建立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系统,集中上马终端处理设施,等等。三是通过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和社区、校园实践,广州大学城成效比较突出。四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机关团体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规范。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但是分出来才是资源,分不出来就是垃圾。无数次简单而细致的分类,都需要工匠精神的坚守。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时代精神”。垃圾围城迫在眉睫,环境污染不断压缩人类生存空间。开发“城市矿产(再生资源)”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支撑。

 

李志红副教授建议,要从战略高度审视垃圾问题,从垃圾处理向社会治理转型,同时要把垃圾分类视为“城市矿产”资源化,培育城市矿产产业,构建“城市矿产”产业链,从垃圾分类开始向生态文明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