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5日讯 (记者 胡永平)地方保护主义,是困扰我国司法多年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这一重大理论判断,为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摁下了“启动键”,找到了打破诉讼主客场的一把“金钥匙”。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挂牌。3天后,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挂牌。两个巡回法庭南北相望,以改革领跑者的姿态,当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试验田”,为巡回法庭制度探路先行。

一年多后,巡回法庭由2个增加到6个,实现巡回审判区域全覆盖,巡回法庭总体布局宣告完成。扁平化管理、巡回审判、类案强制检索、庭审最后一问、当庭宣判……一项项改革举措在巡回法庭生根破土、化茧成蝶,一件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巡回法庭公正审理、妥善化解。

许水云,是一起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原告当事人。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对这起案件作出再审判决,确认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许水云胜诉。拿到判决结果那一刻,许水云热泪盈眶,“我们打了三年官司,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实事求是地给了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2017年,六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124件,结案率均超过90%,向人民交上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

与设立巡回法庭同步展开的,还有对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的探索。2014年底,北京、上海两地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跨地区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为构建普通案件在普通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区划法院审理的新型诉讼格局探路前行。

北京四中院集中受理全市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后,该类案件立案率从32%提升至9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成立后,全市行政案件年均收案量比2014年增长8.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