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3月6日讯 (记者 胡永平)最高法今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世界银行2017年对全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进行测评,我国破产处理情况位列第53位,比2013年的第82位上升了29位。

据悉,最高法2016年下发《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立案部门应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上述文件进一步理顺了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为企业尽快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刘贵祥表示,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破产制度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法院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服务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谋划和开展,通过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在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