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25日讯 (记者 胡永平)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有关专家指出,本次《通知》用“扫”黑代替了以往的“打”黑。同时,这次“扫黑”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该专家还指出,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扫黑”“拍蝇”旨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23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要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中央层面的决心已经很明确。尤其是《通知》中提到的,把打击黑恶势力与基层反腐“拍蝇”、脱贫攻坚相结合,以及“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的表述,势必将成为2018年反腐与基层治理的一道明确的主题。
现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但黑恶势力的存在恰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绝不能让因黑恶势力导致出现任何一块“短板”存在。
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专家指出,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的腐败,查处“微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从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影响更深更大。
郭声琨还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障。
严格依法办案 让扫黑除恶不越法律底线
长期以来,我国部分村镇基层政权组织建设退化严重、选举混乱,农村“两委”领导违法犯罪,甚至出现涉黑化现象。这些不仅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等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
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通知明确要求,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目前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正在逐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办理具体案件标准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