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荣,女,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她坚守基层法庭27年如一日,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秉持“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态度,常年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平均每天审理2件案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审判业绩多年位居当地法院前列。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黑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

资料图片:刘春荣走进田间地头调解土地纠纷。 所行 摄

刘春荣,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7年,从一个青春少女到了不惑之年,把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热爱的审判事业,奉献给了可亲可敬的辖区百姓。回顾过去,她无怨无悔,因为她实现了当初成为一名法官时为自己所立的誓言,那就是“做法律的捍卫者,做百姓的贴心人”。

爱岗敬业 公正办案

兴隆法庭辖区有6个乡镇,20多万人口,案件数量年均在460件以上。由于各种原因,兴隆法庭的干警始终没有按标准配备,特别是2013年法庭的副庭长退休后,就只有刘春荣这一名法官。面对着每年近500件案件,她也曾犹豫过,然而,当每天面对前来法庭的百姓,看到他们那一双双渴望帮助的目光时,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油然而生,她下定决心,用自己柔弱的双肩为百姓主持公道,用自己的辛勤付出为群众送去司法关怀。为此她贪黑起早,放弃节假日的休息,加班加点地审理案件。因为过度劳累她病倒了,医生让她在家休息治疗,但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就定在当天开庭。原、被告双方本来是住了多年的邻居,因为耕种的土地相邻,为争一垄土地而争执多年,特别是每年春天种地时都要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严重时打得头破血流。两家甚至扬言不惜出人命也要争这垄地。考虑到如果延期开庭可能导致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刘春荣同志坚持正常开庭。庭审时,她一边挂着吊瓶一边组织庭审,在调解阶段,刘春荣同志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并请来村委会主任一起做工作,从两家父辈就是好邻居相处如一家人的角度,劝导双方各让一步。看到她因高烧而通红的脸,听着她因咳嗽而沙哑的声音,原、被告终于被打动了,他们不约而同的走到刘春荣同志面前为她深深鞠了一躬并且说:刘庭长为她们这点事有病都顾不上治,挂着吊瓶为他们调解,他们再争这点东西就对不起你了,他们不再争了,他们同意调解。看到他们在调解书上签字,两个“仇人”又变成了好邻居好哥们,刘春荣同志病痛也减轻了许多。同时也感触很深,百姓是淳朴厚道的,只要她对百姓是真诚的,再大的矛盾也能化解。法官审的是案,暖的是心,开的是庭,换的是情。多年来,她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对于党和人民赋予她的审判权力她时刻心存敬畏,全身心地扑在审判工作一线。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解百姓之所难,坚持办好案、快办案,平均每天要审理案件2.2件,几十年来共审结案件5700余件,案件调撤率也始终保持在90%左右。

服务大局 力促和谐

刘春荣同志深知法庭工作虽然琐碎,但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百姓平安幸福。多年来,她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力服务辖区工作大局,为辖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排忧解难,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农村土地纠纷是近年来困扰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随着土地的升值,农民都把土地视为自己的命根子,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分到地的农民想要地,而多分土地或已承包这些土地的既得利益群体又不愿意退还土地,由此导致矛盾频发,日益激化。2013年,她所在法庭辖区某村18户村民要求村委会分地,多次协商未果后,以韩某、姜某为首多次围堵政府并进京上访。为此辖区党委政府多次找到法庭请求依法解决,但因该案不属法院受案范围,无法进入诉讼程序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刘春荣同志没有一推了之,而是从大局出发,多次亲自到18户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并根据他们的要求向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后来,在她的建议下村镇两级政府妥善解决了18户村民的问题。几年来,刘春荣同志共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20余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

情系百姓 排忧解难

法庭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前沿阵地,而刘春荣就是前沿阵地的排头兵。多年来,她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2014年年三十的晚上,她正在和家人包饺子准备年夜饭,忽然接到了值班干警的电话,法庭门口来了一个老太太非要告自己的儿女,不给处理就不走。听到这个消息,她立即赶到法庭,给老人倒杯热水并让值班干警找件棉衣给她披上。和老人的交谈中她了解到老人已82岁了,有四个儿女,都住在一个村,她在儿女家轮流生活。几个儿女因为房子和土地分配引发矛盾,老人无处容身,这才导致她大年夜到法庭来起诉。了解情况后,刘春荣同志和值班干警立即开车和老人来到她的大儿子家,并把其他三个子女也都找来,在她严肃的批评教育下,四个子女纷纷向老人认错,其中两个子女哭着拉着老人的手恳求老人上她家过年。经过调解他们当场签订了赡养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大家知道,法庭审理的案件都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看似平常的小案件,虽然案件看似不大,但矛盾很深,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严重后果。为此,她宁肯多跑几趟腿,多磨几遍嘴,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珍惜荣誉 廉洁自律

刘春荣同志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亲戚多,同学多,朋友多,他们一旦有了案子,就想方设法地找她疏通,要求给予关照。但在法律、亲情、友情面前,她始终坚持法律至上。2015年夏天,她同学的弟弟因为交通肇事致人受伤而被起诉到法庭,开庭前一天下午,她的同学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张口就要求给予其弟弟关照。她向她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表示只能依法判决。她听了后很不高兴,说你当了庭长,我们都想借点光,可你也太不给面子了,说完转身摔门而去。听到门咣当一声,她的心也一颤,感到十分委屈,但她知道亲戚朋友如果是真诚的,一定会慢慢理解她。可是,如果我伤了老百姓的心,做了有损法院、法官形象的事,可能永远也无法挽回了。她时刻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她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在组织上任命她为院党组成员后,好多人说:“你现在是院党组成员了,就可以轻松一下了。”但她觉得,党组织任命她为院党组成员不是让她去享受,而是更好地去开展工作;不是让她去摆架子、搞特权,而是让她把法庭工作抓得更好。一槌千钧,法在民心。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在她20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她始终都不为私情所扰,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

刘春荣同志是一名普通的黑龙江法官,她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尽了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党和人民却给了她如此高的荣誉,这绝不是对她个人的褒奖,而是对全体黑龙江法官的认可和表扬。她将永远牢记,穿上了这身庄严的法袍,面对庄严的国徽,她就必须承担起自己庄严的使命。她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把你们的支持与鼓励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扎实做好法庭工作,公正司法,倾心为民,始终“做法律的捍卫者,做百姓的贴心人”。